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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若以旅行社開立之代收轉付收據報支一天差旅費,而該收據為各大航空公司促銷之機加酒套裝行程5,000元,且無法區分機票與住宿金額,應如何報支?

出差如由旅行業代辦含住宿及交通之套裝行程,得在不超過住宿費加計交通費之規定數額內,以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報支;搭乘飛機、高鐵、船舶者,應檢附票根或購票證明文件,搭乘飛機者並須檢附登機證存根,作為搭乘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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