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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向國外採購金額若為逾1萬元且已先行墊付,可否以零用金方式報支?

逾1萬元之公款依規定由學校出納組開立支票或電匯方式直接逕付廠商,若在國外購買或向公家機關採購案件,應先填寫「暫付款借款申請單」,簽准後方可支付予受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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