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及研討(習)會之餐費報支標準為何?
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及研討(習)會,經費編列規定如下:
1、參加對象為機關(構)人員者,每人每日膳費NT$340(以下同),午、晚餐每餐單價於NT$120範圍內供應,辦理期程第一天(包括一日活動)不提供早餐,其一日膳費以NT$280為基準編列;住宿費依據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辦理。
2、應業務需要辦理,且參加對象主要為機關(構)以外之人士者,每人每日膳費為NT$500;每日住宿費比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薦任級以下人員基準辦理。
3、辦理國際性會議、研討會(不包括講習、訓練及研習),每人每日膳費為NT$1,000;住宿費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之標準為上限。但自國外來臺之外賓每人每日住宿費上限為NT$4,500。
4、如於膳宿費以外,再支給外賓其他酬勞者,其支付費用總額不得超出行政院所定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台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規定。前項膳宿費規定,應本撙節原則辦理,並得視實際需要依各基準核算之總額範圍內互相調整支應。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113年08月22日教育部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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