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當報支標準如下:超過用餐時間,始得由機關提供便當上限80元,另參加對象為本機關以外人員每餐費用以100元為限,每日額度則比照「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相關管理措施及改進方案」規定辦理。